步 驟 |
項 目 |
內 容 |
進 程 |
第一步 |
初步認識 |
致電本會同工查詢或索取事工簡介,進行初步了解。 |
探討期 |
第二步 |
事工分享會 |
歡迎教會長執、牧者、機構同工、學校老師或準導師與本會同工面談,有助對事工作深入了解。本會同工中可解答疑問及研討推動少年軍的可行性。 |
第三步 |
少年軍主日 |
由本會資深牧者於崇拜中,向教會全體會眾分享事工異象,藉以讓會友了解少年軍事工。會友們有了基本認識,便能為事工的拓展祈禱,並可考慮委身及承擔導師的重任。 |
第四步 |
準導師裝備 |
本會著重隊員之全人關顧,導師對隊員的理想比率為1:5。為要提高導師之質素,本會提供多樣化的訓練。準導師可參加為期約4個月的「導師基本訓練課程」。
(詳情請參閱培訓中心網頁:http://www.bbhk.org.hk/)
*準導師必須取得合格成績,才合符申請試辦之導師要求。 |
試辦期 |
第五步 |
分隊試辦會 |
為增加咨詢渠道,於準導師接受訓練之中段或開始試辨分隊前約三至四個月,分隊工作委員會委員及總部同工樂意與開辦單位商討試辦分隊時之注意事項,以協助解決開辦過程當中所面對的困難及盡量提供及時之意見與援助。 |
第六步 |
申請試辦 |
當有一位或以上之準導師考獲「導師基本訓練課程」合格成績,試辦分隊之導師基本要求便已達到(請參閱下頁)。 |
第七步 |
招募隊員 |
招募隊員可從多個途徑,主要有對內及對外宣傳。 對內:以招募教會子弟及學生為主。對外:
1,與鄰近學校或青少年中心聯絡,提供接觸其學生及會員途徑,或到就近商場宣傳。
2,在區內擺設招募站及橫額,向家長及孩童進行推廣。
*本會可提供宣傳海報及單張,以助招募之用。 |
第八步 |
開始試辦 |
建議試辦期不少於四個月。 |
第九步 |
申請成立 |
開辦單位試辦集隊滿八次後,如有15位或以上之隊員穩定出席及分隊當中有兩位或以上導師考獲「導師基本訓練課程」合格成績,並符合成立準則,可申請成立新分隊。申請手續必須於成立日期前兩個月完成(請參閱下頁)。接獲申請後,分隊工作委員會委員將進行試辦評核。 |
成立期 |
第十步 |
分隊成立 |
經分隊工作委員會推薦,執行委員會批准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