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分隊工作委員會於2005年度起設立分隊嘉許計劃及導師嘉許計劃,以鼓勵分隊積極參與總部/區推介指定的活動。
                        計劃時段
                        每年9月1日至翌年8月31日止
                        計算方法
                        
                            - 分隊嘉許計劃 - 計算在一年度內,分隊參與總部/區推介的指定活動。凡達到指定次數後,可獲發不同級別的證書,以資鼓勵。
 
                            - 導師嘉許計劃 - 計算在一年度內,分隊導師帶領隊員參與總部/區推介的指定活動。凡達到指定次數後,可獲發不同級別的證書,以資鼓勵。
 
                            - 教練嘉許計劃 - 計算在一年度內,擔任總部或分區舉辦的各項訓練的各科註冊教練。
 
                        
                        
                        獎勵
                        
                            
                            
                                
                                
                                
                                
                            
                            
                            
                            
                                | 分隊嘉許計劃 | 
                                參與3-5次 | 
                                參與6-8次 | 
                                參與9次或以上 | 
                            
                            
                                | 導師嘉許計劃 | 
                            
                            
                                | 教練嘉許計劃 | 
                                50小時 | 
                                100小時 | 
                                150小時 | 
                            
                            
                        
                        備註:
                        
                            - 執行委員會於2022年修訂,自2005-06年度起累積獲頒5張「導師嘉許計劃/教練嘉許計劃-金嘉許證書」或等同5張金嘉許證書資格的分隊導師,可獲頒「導師嘉許獎章」。
 
                            - 2張銀證書等同1張金證書;2張銅證書等同1張銀證書
 
                            - 詳情請瀏覽「導師獎勵制度文件」(按此)
 
                        
                        
                        識別
                        凡獲納入分隊嘉許計劃的活動,將顯示“
                        
                        ”以資識別。如活動亦合乎「導師嘉許計劃」,總部將在宣傳資料內注明。
                        申請方法
                        
                            - 分隊嘉許計劃 – 總部將邀請分隊負責人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活動紀錄。
 
                            - 導師嘉許計劃 – 導師可以在指定時間內,須自行填寫導師嘉許計劃的申請表,並由分隊負責人核實及推薦,總部亦會根據分隊的申報紀錄審核相關資料。(如註冊多於一支分隊之導師,總部將代為合併計算帶領次數。)
 
                            - 教練嘉許計劃 –於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接受各科教練申報上一年之教學時數,須自行填寫教練嘉許計劃的申請表。
 
                            - 導師嘉許獎章– 導師可以在指定時間內,電郵嘉許獎章的證書副本至 [email protected] 申請,予總部審核相關資料。